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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评师范大学的一份决定

来源: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4-21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近日,××师范大学人事处的一份题为《关于给予史××解聘处理的决定》在朋友圈广为流传。原文如下: 史××,男,1971年3月出生,汉族,江西南昌人,博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8月参加

近日,××师范大学人事处的一份题为《关于给予史××解聘处理的决定》在朋友圈广为流传。原文如下:

史××,男,1971年3月出生,汉族,江西南昌人,博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8月参加工作,群众,1997年8月到校工作,现为我校古籍与传统文化研究院副教授,副高七级。

史××长期在网络上发表错误言论,在社会上引起不良影响。2017年2月,学校有关领导与史××专门谈话,强调师德纪律,史××当时表态今后不再发表类似言论,安心做学问。2017年4月以来,史××违背自己的承诺,再次频繁通过个人微博、微信公众号继续发布不当言论,与主流价值观不一致,与××师范大学教师身份不符。史××逾越意识形态管理红线,违反政治纪律,给学校声誉带来很大负面影响。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教人[2011]11号)、《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教师[2014]10号),经学校教职工纪律处分委员会充分研究,并经学校研究决定:(1)学校解除与史××的聘用关系;(2) 史××须尽快办理离校手续并转移人事档案,逾期造成社

会保障无法衔接、相关社会保险待遇无法享受等责任由史××本人承担。

从公文写作规范化的角度看这份“决定”,笔者认为存在如下失范的问题。

一是发文主体错误。

从文中可以看出,这份决定的发文机关是××师范大学人事处,但是,××师范大学人事处是不具备行文资格的,即不能以它的名义与本单位职工解除聘用关系。××师范大学是一个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而××师范大学人事处只是“××师范大学”这个社会服务组织的一个部门或内设机构。作为部门,它是不能行组织职权的,除非有组织授权。文中××师范大学人事处并无××师范大学的授权,因此该决定的发文主体是失范的。这份文件以××师范大学名义制发才是正确的。

二是格式杂乱无章。

这份决定在行文格式、字体字号的运用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下面逐一分析。

第一,行文格式选用错误。公文行文格式分为通用格式和特定格式,其中特定格式有信函格式、命令(令)格式和纪要格式。因为命令(令)格式用于发布命令(令),加之其有严格的使用权限,所以一般单位是不能使用的。纪要格式只用于纪要这一文种。信函格式主要用于函、意见、通报、事务性通知等文种。这份文件选择的文种是“决定”,《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因此,决定是典型的下行文,在行文格式的选择上,只能使用通用格式,而不能选择特定格式中的信函格式。

第二,行文格式不规范。《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以下简称《格式》)国家标准规定,一份完整的信函格式包括10个要素:1.发文机关标志;2.上下红色分隔线;3.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4.发文字号;5.标题;6.主送机关;7.正文;8.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9.版记;10.页码。其中“3”只涉及涉密公文,非涉密公文采用信函格式时其他几个要素应标注齐全。下面,我们来看看这份决定格式方面都存在哪些问题。

1.发文机关标志。根据《格式》规定,发文机关标志应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居中排布,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颜色为红色,字体大小由发文机关酌定。而此份文件的发文机关标志“××师范大学人事处”使用的是楷体字。

2.上下红色分隔线。根据《格式》规定,采用信函格式的公文,发文机关标志下4mm处印一条红色双线(上粗下细),距下页边20mm处印一条红色双线(上细下粗),线长均为170mm,居中排布。而此份文件发文机关标志下4mm处的红色双线却是上细下粗,距下页边20mm处又缺少红色双线(上细下粗)。

3.发文字号。根据《格式》规定,在信函格式中,发文字号应该顶格居版心右边缘编排在第一条红色双线下,与该线的距离为3号汉字高度的7/8。而此份文件发文字号是按是通用格式标注的,这属于格式混用。即使是按通用格式标注,也是错误的,因为通用格式中发文字号是标注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的位置,而此文是标注在标题之下的,属于错上加错。发文字号一般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 〕”括入;发文顺序号前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这样看来,似无问题,但是,问题出在字号、字体上,发文字号应用三号仿宋体字,而该文用的是宋体字,字号则为小四号。另外,年份用方括号“[ ]”括入也是不对的。这一问题同样出现在正文第三段引用文件名称的发文字号中。

文章来源:《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 网址: http://www.nmgsfdxxbzz.cn/qikandaodu/2021/0421/9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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