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05/29]
- ·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05/29]
- ·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05/29]
- ·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05/29]
- ·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05/29]
- ·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05/29]
满洲庞葛古城是什么时候的古城?
作者:网站采编关键词:
摘要:作者陈志贵 (一)乌古敌烈统军司、东北路招讨司治所驻地都与哈拉古城无关 乌古敌烈统军司、乌古敌烈招讨司、东北路招讨司治所驻地,应在乌古敌烈部族主要分布地区内考寻。 关
作者陈志贵
(一)乌古敌烈统军司、东北路招讨司治所驻地都与哈拉古城无关
乌古敌烈统军司、乌古敌烈招讨司、东北路招讨司治所驻地,应在乌古敌烈部族主要分布地区内考寻。
关于乌古敌烈部族分布地,“彭文”中有三处不同的说法:
第一处说法是“经过反复的实地考察,对相关的文献史料的认真考证,最终结果表明,今日莫旗尼尔基地方,就是由辽迁徙后的‘乌古敌烈部’的驻地”。【彭占杰:《论金初“东北路招讨司”驻地“庞葛城”》,载《东北史研究》,2010(2),哈尔滨市社会科学院地方史研究所主办。】
第二处说法是,“将原居‘兀纳水’的乌古敌烈部及契丹降民,只有结论而无论证,又向西南迁300里,至‘庞葛城’周围之地”。【彭占杰:《论金初“东北路招讨司”驻地“庞葛城”》,载《东北史研究》,2010(2),哈尔滨市社会科学院地方史研究所主办。】这一说法有误。因为“哈拉古城”不是“庞葛城”,这里也不是“‘庞葛城’周围之地”。
第三处说法是,确定乌古敌烈部居地的“具体位置,当是今‘金长城’线之东,嫩江干流之西,泰来县塔子城以北,莫旗依卧奇村以南的广阔三角区”。【彭占杰:《论金初“东北路招讨司”驻地“庞葛城”》,载《东北史研究》,2010(2),哈尔滨市社会科学院地方史研究所主办。】这与王国维先生推断的“金之乌古敌烈部地,在兴安岭之东,蒲与路之西,泰州之北,可断言也”【王国维:《金界壕考》,载《观堂集林》卷十五,第8册,722页,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59。】的断言有相通之处,只是在其重点地区的认定上有误。
几十年来,经过学者们的考古发掘与文献研讨,关于辽末金初乌古敌烈部的分布地区较集中的见解是认定乌古敌烈部分为东迁与未迁两部分:辽末金初内迁的乌古敌烈部族,主要分布在北自雅鲁河,南到洮儿河地区,迁到这里的仅仅是一部分,另一部分仍驻牧在原地,即今呼伦贝尔盟及克鲁伦河流域,孟广耀:《辽朝与乌古敌烈部的关系》,载《内蒙古师院学报》,1980(3)。也有一部分分布在金界壕以西,大兴安岭东侧。乌古敌烈统军司(后改为招讨司、东北路招讨司)驻地,只能在其主要分布区内,即在雅鲁河至洮儿河区域内。
金初沿袭辽制,为管理辽末金初迁入的乌古敌烈部族,东北路方面,设乌古敌烈统军司,治所在原辽镇北洲(金山,辽天祚帝天庆六年——1116年,升为静州),即今黑龙江省泰来县塔子城。乌古敌烈统军司建立时间《金史》失载,据考证应建于金熙宗天眷至皇统年间(1138—1148),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九月,改为乌古敌烈招讨司,至金世宗大定初期(1165年以前),改为东北路招讨司。又后,于金世宗大定十三年(1173)东北路招讨司由金山(静州)改置于泰州(今洮安县城东20里的城四家子古城)。金章宗泰和年间(1201—1208)“以去边三百里,宗浩乃命分司于金山”【上海书店编:《金史·兵志》卷44,7026页,《二十五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之后,宗浩又奏徙之金山,以据要害,设副招讨二员。一员驻于泰州所属之兴国县(塔子城西南,洮儿河北岸的前公主陵古城),另一员驻于庞葛城(今雅鲁、济沁两河汇流处东北沟村古城)。金章宗承安三年(1198),于长春县置新泰州(今吉林省前郭县北上台子村他虎城古城),章宗泰和八年(1208)四月甲寅,“以北边无事,敕尚书省,命东北路招讨司还治新泰州,就兼节度使,其副招讨仍置于边”。上【海书店编:《金史·章宗纪》(四)卷12,6957页,《二十五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金宣宗贞佑初年(1213—1214),东北路招讨司由新泰州东迁到肇州(今黑龙江省肇东县八里城),分司于新泰州及宜春。此后,东北路招讨司以前治地金山、旧泰州逐渐不见于《金史》记载。这时之旧泰州(城四家子古城)和金山(塔子城)地区可谓随之萧索。综上述可见,金代乌古敌烈统军司、招讨司、东北路招讨司驻地,与“哈拉古城”无关。庞葛城不是哈拉古城。
当此之时,北方蒙古兴起,大军近逼压境,或较早据有是地了。
(二)“哈拉古城”不是“庞葛城”
“彭文”中肯定地写道:“依据史书的记载,与田野考古调察(应是‘查’——注者),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哈拉村前的古城址,无疑就是金初‘乌古敌烈统军司’的驻地‘庞葛城’。”
笔者认为,不是“无疑”,而是可疑之处太多或有常识之错:
第一,“彭文”把嫩江西岸(右侧)的哈拉古城,错写成“古城址位于嫩江主干之阳”。【彭占杰:《论金初“东北路招讨司”驻地“庞葛城”》,载《东北史研究》,2010(2),哈尔滨市社会科学院地方史研究所主办。】须知“江、河北岸为阳”,嫩江是北南流向,“哈拉遗址”地处江西,只能称右侧岸边,或西岸,不能称为“阳”。
第二,“彭文”内把地处嫩江中游的哈拉古城址强与嫩江上游支流的音河、阿伦河,下游支流八岔河、雅鲁河拉到一起,这些河流距哈拉遗址远者140公里,近者100公里,彼此之间在金代,本无战略设计上的联系,不存在“当年此城,对控扼这些江河通道、实施水陆防范,具有极其重要的优势”【彭占杰:《论金初“东北路招讨司”驻地“庞葛城”》,载《东北史研究》,2010(2),哈尔滨市社会科学院地方史研究所主办。】的作用。只要稍视哈拉遗址与四条河流的各自位置,就会发现它们之间的“风马牛不相及”的地理特点。勿庸说金初,就是时至今日,也不具备“控扼”作用。
第三,至于“在古代,江河是唯一的交通命脉,仰仗水路开展各项运输。由是可见该城的设计建造时,具有高度的战略目光。同时,该古城所处位置,正是金代乌古敌烈部南境中心,也是今日齐齐哈尔市江北辖区南界的中心”【彭占杰:《论金初“东北路招讨司”驻地“庞葛城”》,载《东北史研究》,2010(3),哈尔滨市社会科学院地方史研究所主办。】的说法,与历史真实不符。因为辽、金时期,在嫩江平原西部、兴安岭东侧地区的交通,主要不是仰仗水路,更谈不上是“唯一的交通命脉”。因为契丹人是游牧民族,其主要交通工具应是马匹和用马驾的“奚车”。女真人以农牧业为主,陆路交通工具主要用牛马负载。就是在东部沿海及江河湖泊密布地区,水路也只是“济江不用舟楫,浮马而渡”【《三朝北盟会编》卷3,(南宋)徐梦莘撰,“政宣上帙”,(清)光绪年间越东排印本。】他们对江河的依赖,尚不如清代的达斡尔族。而辽末金初乌古敌烈部中心也不在哈拉古城址周围,而是在雅鲁河至绰尔河地区,不能用现今齐齐哈尔市地望的特点去解释“哈拉古城”,更不能猜测“该城的设计建造时,具有高度的战略目光”。
第四,“彭文”中把与“哈拉古城”址相距很远的一些古城遗址:达里带石堡子,相距150公里;查哈阳古城,相距130公里;阿伦河古城,相距110公里;沙家街古城,相距100公里;小城子古城,相距100公里;扎赉特旗新林林业局境内的无名古城,相距140公里。想象为是以“哈拉古城”为中心,向各城辐射的扇形防御体系【彭占杰:《论金初“东北路招讨司”驻地“庞葛城”》,载《东北史研究》,2010(2),哈尔滨市社会科学院地方史研究所主办。】,认为这既是“‘东北路招讨司’辖下的防御结构,大约也是全线金代长城防御结构之形势”。【彭占杰:《论金初“东北路招讨司”驻地“庞葛城”》,载《东北史研究》,2010(2),哈尔滨市社会科学院地方史研究所主办。】显然这是子虚乌有的虚构。在辽、金两朝还未发现有这样规模的战略防御布局,这是为“哈拉古城”是乌古敌烈统军司驻地所作的臆断强作辩解,是把“庞葛城”强安在“哈拉古城”遗址之上。“哈拉古城”若是真具备这样的战略地位和价值,之后又何必把东北路招讨司的驻所迁到泰州呢?更何况,‘辽城金用’的庞葛城,怎么会与金界壕之前已修建的古城、边堡形成“轴心”、“扇形”的“辐射”指挥结构关系呢?
第五,“彭文”所列及未列出的甘南、龙江县境内古城,多处规模都大于“哈拉古城”:“哈拉古城”南北两城总长共1360米,而比哈拉古城规模大的有龙江县的土城子古城,周长2100米;小城子古城,周长1543米;沙家街古城,周长1541米;雅鲁河古城,周长1451米。最长的泰来塔子城古城,周长4563米。另外,稍小的城址尚有甘南境内的阿伦河古城,1310米;查哈阳古城,1210米。如果考虑到哈拉古城分南北两城,南城是接北城而后建,北城周长仅1100米。它与上述齐齐哈尔地区几个古城相比,显然是较小的。如果此城是辐射指挥各城的轴心城市,是东北路招讨司治所驻地,规模不该小于其他各城,否则便不合常理。可见,哈拉古城与各城堡之间不具备构成扇形辐射指挥关系的自身条件,不是居于战略轴心地位的指挥地。如前所述,哈拉古城应是辽代防御女真人的军事驻地,不应是“辽城金用”的金代从乌古敌烈统军司到东北路招讨司治所的驻地。也不是辽末金初乌古敌烈部的“中心显要之地”。【彭占杰:《论金初“东北路招讨司”驻地“庞葛城”》,载《东北史研究》,2010(2),哈尔滨市社会科学院地方史研究所主办。】
(三)哈拉古城与以“1125年”为建城之始的矛盾
“彭文”云:“《金史》明确记载:‘金天会三年(1125)二月丁卯,以庞城地分授所徙乌虎里、迪烈底二部及契丹民’,这就是说,金将原居‘兀纳水’的乌古敌烈部及契丹降民,又向西南迁300里,至‘庞葛城’周围之地。这也同时说明,‘庞葛城’在此之前,即已存在,而不是新建之城。这样看来,‘庞葛城’有可能是辽城金用。故言‘建城’尚觉不确,似以‘有城’更为恰切。但若以此城与齐齐哈尔城史纪元相联系,则是合情合理无可置疑的。”【彭占杰:《论金初“东北路招讨司”驻地“庞葛城”》,载《东北史研究》,2010(2),哈尔滨市社会科学院地方史研究所主办。】这里出现了多个矛盾:
第一,时间矛盾。《金史》记载,金太宗天会二年(1124)闫三月,以乌古部迪烈、划沙为首的八百九十三人率领两部的有关部众向金朝正式投降并封官任职,之后未发生降后复叛等事端,怎么就在第二年,即天会三年(1125)二月“又向西南迁300里,至‘庞葛城’周围之地?”这种叙述上的矛盾,似乎是为圆“庞葛城”是“哈拉古城”之说而作的演义之语。
第二,如果庞葛城是“辽城金用”,为什么不在天会二年(1124)直接迁到这里,而偏要等到一年后的天会三年(1125)二月再改迁呢?
第三,“庞葛城”既然是“辽城金用”,为什么不把辽代建庞葛城之年作为建城之始呢?如此,不更久远吗?将哈拉古城定为庞葛城,以1125年为齐齐哈尔建城之始不符合历史的真实。
(四)以人名“庞葛”诠释“庞葛城”城名的论证存在矛盾
“彭文”在“论‘庞葛城’与‘庞葛’”中说:“至于‘庞葛城’之名,大约……是以‘庞葛’其人,而名其‘城’的。”
关于“庞葛”其人的身份,“彭文”中记载:“乌古敌烈二次降金时,在率众‘降附的有劳故官八百九十三人’中……当有一个文武全才,办事能力很强的人,名叫‘庞葛’。他当年不仅是辽朝的‘故官’也是‘庞葛城’的真正主人。所以才将该城称为‘庞葛城’。”
这里又出现与史实不符之处。如:“彭文”中说:“金廷对乌古敌烈部的整饬,统军司的建置、统军司改招讨司、称谓的变革和机关的迁置等,一系列关于乌古敌烈部的各项决策,都是发生在金帝海陵王完颜亮时期。据史书记载,他还不止一次地亲赴泰州。所以有可能在这个期间,竟有一位值得注意的人物,叫‘庞葛’,他被海陵王完颜亮所选中,并且做了宫廷的护卫“彭文”此处加注为“齐锡鹏主编:《齐齐哈尔历史述略》,第42页”。由于他尽心出力,成了金帝海陵王完颜亮身边最信得过的人物之一。”【彭占杰:《论金初“东北路招讨司”驻地“庞葛城”》,载《东北史研究》,2010(3),哈尔滨市社会科学院地方史研究所主办。】
《金史》中确实出现过“庞葛”其人的名字,即海陵王完颜亮在正隆三年(1158)得知当朝宰相萧裕派他的两个心腹萧招折、耶律朗去西北路招讨司处密谋造反,立即“遣护卫庞葛,往西北路招讨司,诛朗及招折,而屯纳、遏刺补皆出走,扑得屯纳弃市,遏剌补自缢死……庞葛,杀招折等,并杀无罪四人,海陵不问,杖之五十而已。以裕等罪诏天下”。【上海书店编:《金史·佞幸传》卷129,《二十五史》,7219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综合上述,可鉴别出“彭文”上列记述中的三处矛盾。
首先,“彭文”中“金廷对乌古敌烈部的整饬,统军司的建置、统军司改招讨司、称谓的变革和机关的迁置等,一系列关于乌古敌烈部的各项决策,都是发生在金帝海陵王完颜亮时期。”的记载不是事实。如前文所述,海陵王只是在天德二年(1150)九月,改乌古敌烈统军司为招讨司之外,其他有关乌古敌烈的事宜,都分别发生在金熙宗、金世宗、金章宗、金宣宗等时期。
第二,“乌古敌烈部二次降金时,在率从‘降附的有劳故官八百九十三人’”中的这个“文武全才,办事能力很强的人”“他不仅是辽朝的”“故官”,也是“庞葛城”的真正主人“庞葛”其人,与之后海陵王从泰州选中的做了宫廷护卫并成为他身边最信得过的人物之一的“庞葛”是否是同一个人,“彭文”中未作交待,但却矛盾。如果不是一个人,那么这个庞葛在893名降金的辽代旧臣中便不是很重要人物,因为在辽降金的旧臣中,授挞仆野为本部节度使、乌虎为都监、迪烈加防御使为本部,划沙、挞离答加、阿枱都授以官职【上海书店编:《金史·习古乃传》卷72,《二十五史》,7094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唯独没提到这个“文武全才,办事能力很强的”庞葛,可见“彭文”对庞葛的描述不真实,或者没有这个人。再者,对于一个连官职都不授予的人,怎么能以其名命名城市呢?其中的矛盾显而易见。降金的893名辽代旧臣中,是否真有“庞葛”其人,就很值得怀疑了。
如果是一个人,明显存在年龄与时间方面的矛盾。迪烈、划沙所率893名辽故官及乌古敌烈部众降金之事,是在金太宗天会二年(1124),天会三年(1125)二月丁卯“以庞葛城地分授所徙乌虎里、迪烈二部及契丹民。”海陵帝与太宗之间隔着熙宗14年的统治,而海陵王遣庞葛杀耶律朗、萧招折等人的事件,发生在海陵王正隆三年(1158)【上海书店编:《金史·佞幸传》卷129,《二十五史》,7219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间隔33年。此时,庞葛已是历辽、金两朝,在金也已供职三帝(太宗、熙宗、海陵王),应是年逾六十岁的老臣了。古今中外,哪有一个帝王用已过花甲之年的人任宫廷护卫这样的武职之例。宫廷护卫这样的武职只能是由年轻人担任的中、下级官职,按常理也不该由“三代元老”担任。况且“庞葛城”不是出现于海陵王时代,而是出现于金太宗天会初年或辽代。故“彭文”中以“庞葛”其人之名诠释“庞葛城”,确实与史事抵捂,难以成立。
第三,“彭文”中的“据史书记载,他(海陵王——引者)还不止一次地亲赴泰州。所以有可能在这个期间,竟有一位值得注意的人物,叫‘庞葛’,他被海陵王完颜亮所选中,并且做了宫廷的护卫。”这一段记述文字中,透露出两个情况:一个是这段文字的注释是“齐锡鹏主编:《齐齐哈尔历史述略》,第42页”,笔者查阅了该书(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12月第1版),竟无这段文字,而且第42页内容和这段文字毫无联系。另一条引文“遣护卫庞葛,往西北路招讨司,诛朗及招折,而屯纳、遏剌补皆出走,扑得屯纳弃市,遏剌补自缢死……”这条引文的出处应是《金史》卷129《佞幸传》,却注释为“《金史·习古乃传》”。这种注释也不切实际。透露的另一个情况是,从海陵王“不止一次地亲赴泰州”选出“庞葛”其人之事,结合“於是徙辽降人於泰州,时暑,未可徙。习古乃请姑处之岭西。及乌古乃筑新城於契丹国特城,诏置会平州乌虎里部人迪烈、划沙率部族降朝廷……”的记载可见,太宗天会初年降金的乌古敌烈中的安置,是在泰州及其附近,并且在这里建置城邑,这里是辽末金初迁徙来的乌古敌烈部族的主要居住地,“庞葛城”只能在这一区域内,而不该在远离此地的“哈拉古城”。
综上所述可见,庞葛城不是哈拉古城,庞葛城与齐齐哈尔建城无关。
结语
金界壕一直是中国长城学研究的一部分,尤其是王国维、李文信两位先生对金界壕的研究结果王国维:《观堂集林》卷15,《金界壕考》,中华书局影印本,1959年,第8册,722页;李文信:《中国北部长城沿革考》(上),载社会科学辑刊第1期,144页。表明,“金界壕”与“金长城”名称虽然不同,其作用并无根本区别,所以把“金界壕”改称“金长城”,算不得“揭开大谜团”;乌古迪烈部,也是北方民族史、辽金史研究中的内容之一;关于哈拉古城,省、市文博、考古工作者,早有多次调查,公认为“嫩江江西一线洪河、罕伯岱、哈拉小古城,很可能是辽防金的建筑群,哈拉古城只是其中的一环”。【李龙:《关于齐齐哈尔市建城时间的几点相法》,224页,见本书。】这些本来正常研究的课题,与齐齐哈尔建城本无关系。
齐齐哈尔市自有其建城史,本是不争的事实:为适应抗俄斗争和平定准噶尔部叛乱的形势要求,是建齐齐哈尔城的需要;康熙二十七年(1688)玛布岱和齐齐哈尔等村的7个佐领、7个骁骑校联名向理藩院申请建齐齐哈尔城,康熙二十九年(1690)玛布岱等再次报告理藩院要求建齐齐哈尔城和披甲,康熙三十年(1691)正月二十三日(2月20日)黑龙江将军萨布素觐见康熙述职时,再次奏报索伦、达斡尔遭受战乱冲击和建城的必要性,当即奉旨:“著不误农时,乘闲筑城”等,是建城的根据;康熙三十年七月初一(1691年7月25日),兵部根据齐齐哈尔地理位置的战略地位以及达斡尔要求建齐齐哈尔城和披甲缘由,正式向康熙奏报,即日奉旨“依议”,此报告批准到齐齐哈尔时间是康熙三十年七月十九日(1691年8月12日),这一天被采用为齐齐哈尔建城之始,也即建城纪念日,这是建城的时间;齐齐哈尔城建在嫩江东卜奎驿站附近, 延用江西索伦总管所在地齐齐哈尔村之名,这是建城的地点选择;齐齐哈尔城是平地新建,与官修不同,为民修,即有关建城的设计、工匠、材料、劳务,均由齐齐哈尔总管自行解决,这是建城过程的特点;达斡尔族是建城的核心和主力,鄂温克、鄂伦春、锡伯等民族,也都参与建城活动,这是建城的人力状况。
以清康熙三十年七月十九日(1691年8月12日)为齐齐哈尔建城纪念日,是在确切历史记载的基础上,经全市市志、考古、文博等专业单位和市社联下属历史学会等各学会及学术团体,市内外专业工作者共同、充分研讨后确定的,并经市政府批准,报省、国家备案,早为全市人民所熟悉。
然而,近些年来,在城史研究中出现了一股“嗜古成癖”的风气。这种“嗜古”之风,表现为把城市历史拉得越长越好。在齐齐哈尔城建史研究中,把毫无关系的庞葛城、乌古敌烈统军司驻地、哈拉古城强拉在一起,是不科学的。有人在撰写上述论题时,放弃治史的科学性、真实性,标新立异,虚构附会,断定齐齐哈尔建城史应开始于金太宗天会三年(1125),“彭文”因为认定“哈拉古城”为“辽城金用”,把“建城史”改说“有城史”,这也缺乏真实性。以哈拉遗址为金代乌古敌烈统军司驻地庞葛城,便混淆齐齐哈尔建城真相。
“彭文”认为齐齐哈尔建城八百八十年的根据,引起史学工作者的诸多深思,这便是:
1、治史者要遵循史德端正学风。章学诚所讲:“不辨心术则无以论史识。”章学诚:《文史通文·史德》,北京,中华书局重印版,1961。“心术”是什么,《管子·七法》称:“实也,诚也,厚也,施也,度也,恕也,谓之心术。”即首先是为人诚实,为史求实,为事求实,“秉笔直书”。
2、要提倡“考信”之风。读史与修史,都要真正地重视文献征验考核精神,在各种歧异说法前,不盲从,不附会。力求通过比勘抉择,形成有典籍记载为依据,有考古发掘实物可验证的说法。如果再得不出确切说法,为慎重起见,便“疑则存疑”。要绝对避免“嗜古崇伪”。
3、要尊重科学。学术著述或言讲,都要作科学论证,而不应该迷恋标新立异的功利主义。历史争鸣问题,要在研讨中求答案。讨论研究中,不可用行政手段,以个别人操办会议形式限制不同意见;用行政决定,替代科学论证结果。彭占杰:《论金初“东北路招讨司”驻地“庞葛城”》,载《东北史研究》,2010(3),哈尔滨市社会科学院地方史研究所主办。
4、历史是属于社会科学中的独立学科之一,有其自身研究宗旨、内容与方法。历史工作者应以科学论证为前提,尊重历史、注重科学性、真实、客观地对待历史。
5、历史工作者在治史工作中,在恪守科学性、客观性,求实求真的基础上,应坚持“海纳百川”、“广征博采”的治学途径。不可具有排他性,禁忌对不同见解与方法一概加以排斥、否定的做法,而陷于观点孤立,见解荒诞,在研究中误入歧途。
(本文节选自《齐齐哈尔建城史研究论集——纪念建城320周年文集》,陈志贵《庞葛城与齐齐哈尔建城无关——对《论金初“东北路招讨司”驻地“庞葛城”》一文的质疑》)
满族文化网
文章来源:《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 网址: http://www.nmgsfdxxbzz.cn/zonghexinwen/2020/0529/340.html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盛世宰辅于敏中一生有何功绩 其身后又为何会被